移动地球站技术资料申报表填表说明
作者: 河南东冠通信科技 来源: 无线对讲系统 发布时间:2017-10-08
1.本表用于申报设置卫星移动业务终端地球站。
2.此表右上角的“ME_____”栏,表示“技术资料申报表编号”,“ME”后由4位数字组成。此栏由用户填写或者由无线电管理机构指导用户填写。当用户需要修改已设移动地球站的数据或需要撤消已建网络中的移动地球站时,必须使新填表格中的技术资料申报表编号与原技术资料申报表编号相同;当用户需要增加已建网络中的移动地球站时,本栏则按原编号顺延编号。
3.“申请表编号”栏,系指申请设台时“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的编号。新设台(站)时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此栏,更改已设台(站)数据时由用户填写原有台(站)的申请表编号。
4.“频率使用证号或批准文号”栏,系指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使用频率的使用证号或批准文号。
5.“卫星移动通信系统名称”栏,系指本表所填移动地球站所属的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的具体名称。
6.“多址方式”栏,系指卫星通信采用的通信方式,例如CDMA、FDMA、SDMA、TDMA等。
7.“使用方式”栏,系指该(类)移动地球站的装载或携带方式,按照以下填写:
船载; 机载; 车载; 固定; 便携; 其他。
8.“关口站名称”栏,系指在境内使用的关口站,可填写多个关口站。
9.“空间电台(星座)名称”栏,系指与该地球站通信的空间电台或星座的名称,并将相应的“□”打上√。若选择“卫星”,且通信区域有多颗星同时覆盖,则需依次填写多颗星的名称以及标称轨道经度。
10.“标称轨道经度”栏,系指对地静止卫星星下点的标称地理经度,并在经度值前填写(E)表示东经或填写(W)表示西经,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非静止卫星则不填此项。
11.“启用日期”栏,系指该(类)移动地球站拟启用的起始日期。
12. “发射中心频率或范围”和“接收中心频率或范围”栏,可填写信道的中心频率或频率范围,属于备用频率应在频率后加注“(B)”。
13.“发射带宽”和“接收带宽”栏,系指对给定的发射类别而言,在规定条件下恰能足以保证传输信息,并能满足所要求的速率和质量的频带宽度。
14.“EIRP”栏,系指移动地球站正常工作时的等效全向辐射功率,单位为dBW,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15.“调制特性”栏,系指根据调制信号的性质以及调制方式(射频调制方式)来选择填写,具体如下所示:
FDM/FM 基带最低频率 * 基带最高频率 * 测试音均方根频偏值
PCM/PSK 比特率 * 相位数 * 纠错编码方式
AM 调制信号的性质 * 调幅种类
TV/FM 电视信号标准电视制式(P(PAL制)、N(NTSC制)、S(SECAM制))* 预加重的基准频率频偏值。
16.“使用总带宽”栏,系指该站实际使用时占用的总带宽。
17.“设备类别”栏,系指卫星通信系统的运营商根据业务的种类和功能给予设备的类别名称。没有则不填写此项。
18.“设备型号”栏,应与型号核准证中的设备型号一致。
19.“型号核准代码”栏,系指无线电发射设备经过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型号核准后,获得的唯一代码。
20.“设备生产厂家”栏,系指发信机或收发信机的生产厂家。
21.“天线类型”栏,系指天线类型代码,若天线与发射设备一体化则可不填此项。
22.“天线型号”栏,系指所用天线的型号规格,若天线与发射设备一体化则可不填此项。
23.“天线生产厂家”栏,系指天线的生产厂家,若天线与发射设备一体化则可不填此项。
24.“天线增益”栏,系指最大辐射方向上的各向同性增益(Gi),按收增益和发增益分别填写,单位是dBi。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25.“极化方式”栏,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采用多种极化方式的,须分别列出):
H 水平线极化 V 垂直线极化 CR 右旋圆极化 CL 左旋圆极化 QT 其他极化方式
26.“接收系统品质因数”栏,系指接收天线增益与接收系统噪声温度的比值,单位为dB/K。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27. 如需填写续表,其技术资料申报表编号与前表相同,并在“备注”部分中“表号”栏“/”左侧填写该表的顺序号,右侧填写表的总数。例如2/4表示此资料表号下共有4张表,此表为第2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