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产品保修期明细
说明:
1. 系统产品保修期自系统安装初验通过之日起计算;若系统产品齐套设备到达客户端,因客户原因导致两个月内未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的,系统自动进入保修期。
2. 另有书面协议规定的保修期按协议执行。
三、保修细则
1. 经海能达公司或授权经销商盖章并完整填写保修卡或有效的购机发票原件作为鉴定保修期的凭证。(发票应注明主机附件、出厂序列号、销售日期、购机金额等);附件(电池、火牛、座充、手咪)的保修必须提供完整的保修凭证。
2. 终端用户在购买7天之内,出现说明书上列明而实际上不能使用的功能性故障,且主机及附件外观无磨损,用户可凭发票原件或填写完整的保修卡选择退货、换货或维修。
3. 终端用户在购买15天之内,出现说明书上列明而实际上不能使用的功能性故障,且主机及附件外观无磨损,用户可凭发票原件或填写完整的保修卡选择换货或维修。
4. 终端用户购买超过15天的,出现说明书上列明而实际上不能使用的功能性故障,用户可凭发票原件或填写完整的保修卡进行维修。
5. 保修期内出现的非人为故障免费维修;保修期外及人为故障维修仅收取相应工时费及备件费。
6. 防爆机器必须寄回海能达公司总部进行维修。
四、不属于免费维修情形
1. 超过保修期。
2. 未经海能达授权的维修、改装、拆卸等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3. 未依照“产品使用手册”规范操作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4. 如有下列情况的充电电池:a.电池外壳密封有任何破损或有任何启封现象;b.在产品规定之外的设备或维护条件下进行充电或使用造成的缺陷或损坏。
5.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火灾等)因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6. 海能达标识或购买日期无法辨认的产品;
7. 正常的磨损。